珠民〔2019〕 号
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
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社会事务、社会事业、社区工作、社会保障)局:
2019年广东省机构改革后,根据省民政厅答复省卫健委的书面意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职能由民政部门承担。为做好相关工作,对机构改革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各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工作人员
各区局尽快对本辖区范围内区、镇(街)、村(居)三级负责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相关工作人员信息进行汇总统计,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相关人员信息报市民政局(填报附件2)。
二、做好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机构改革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动的单位要做好高龄老人津贴历史发放档案的交接工作,对已形成的相关津贴发放档案要按照长期保存的要求妥善保管。
三、开展80岁以上未领取高龄津贴户籍老人状况摸底工作
根据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市80岁以上户籍老人共有22852人,各区领取高龄老人津贴共计20512人,全市80岁以上户籍老人中有2340人未领取津贴(相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1)。各区民政部门组织辖区镇(街)、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80岁以上未领取津贴的户籍老人逐一进行排查摸底,了解其生活状况,对于因不知晓政策还未领取津贴的老人及时协助办理领取津贴手续,并将排查情况汇总报送市民政局(填报附件3)。
四、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信息系统的使用
2016年为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我局在市民政统一软件平台中开发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模块,大部分区都已使用,还未使用的区须尽快将相关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并通过系统开展津贴发放管理工作,保证全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相关数据有效归集。为做好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系统的使用管理,请各区对本区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的人员信息按照附件4格式进行汇总。
上述工作各区在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并报送附件相关材料。
附件:1. 2018年底珠海市各区各年龄段公安户籍老年人
口数据与领取高龄老人津贴人数对比表
2.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3. 80岁以上未领取高龄津贴户籍老人状况摸底表
4.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模块用户汇总表
珠海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7日
(联系人:凌小环,联系电话:2311309)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